熟悉拉里埃里森(LarryEllison )的人都知道,他自负而且很具攻击性,他把自己的这种风格也带到了甲骨文的业务上。基于这个原因,他一直把开源
软件视作一个真正的威胁。人们可以想象的到是,当甲骨文将来有机会采取行动时, MySQL 可能会不复存在, OpenSolaris 也只会成为昨日黄花。对甲骨文的所有高管来说,这些开源项目只会导致公司的收益受损,而这种情况必须极力避免。
当甲骨文收购 SUN 的时候,它就已经宣布将把
Java 视作自己最重要的资产。毫无疑问,甲骨文会慢慢的剥离掉Java 的开源属性,其他公司在将来使用 Java 时可能必须要向甲骨文支付许可证费用,尽管
开发项目可能已包含了GPL 协议。
如果甲骨文胜诉,这对谷歌及其 Android
操作系统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呢?众所周知,为Android 开发
应用程序需要用到 Java 开发包。实际上,开发人员在安装 Android 开发包之前,需要
下载并安装 Java 开发包,所以 Android 上的
应用程序确实是由 Java 语言
编写的。但是,难道 Java 不是一个开源的
环境吗?难道 Android 不也是被认为向
手机环境注入了开源的活力吗?
虽然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在有些地方,为了使用Java 你确实需要购买它的商业许可证。而如果你严格遵守Java 社区要求的话,你还需要共享你开发出来的应用程序。而谷歌没有这种要求,因为它知道如果想让 Android 设备拥有一个健壮的开发环境,那么必须允许开发商能够保护自己的应用程序。
虽然在一点上有些细节的东西还不是很明确,但看得出来谷歌并没有使用 Java 针对移动设备所提供的版本,而是重新
编译了 Java 虚拟机从而可以在Android
平台上
运行。然而,甲骨文却就此发难,宣称这意味着谷歌需要向自己支付许可证费用。
当然,谷歌表示甲骨文的这一诉讼是没有根据的,其目的是想让大量的 Android 系统无法使用。而甲骨文希望所有的 Android 系统都停止使用,所以这就能意味着好几百万部的Android 设备都必须停止使用吗?这一点明显不太可能。
即便是埃里森也没有能力让法院做出这一决定。因为这几百万名Android 设备
用户当初在购买手机时都是心甘情愿的,所有法院不太可能做出停止使用的判决,也不太可能禁止各运营商继续向拥有这些手机的用户提供服务。
可是,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的呢?第一种可能是,这一诉讼可能会长期进行下去。甲骨文惯用的伎俩是压榨比自己更小的公司,这次是第一次向谷歌这种规模的公司开战。谷歌这边也不甘示弱,毕竟自己是广受尊敬的公司,而且又拥有充足的资金。虽然最近受到加入
网络中立的困扰,但这家公司依然保持着自己“不作恶”的形象。
比较麻烦的事情是,Sun 过去从来没打算让谷歌停止使用 Java ,即使它几年前就知道了,也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所以法院很难做出对谷歌不利的判决。比较可能的结果是,两家公司达成和解,很有可能会达成一个专利权交换的协议。甲骨文有可能会放手,因为要打赢官司需要好几年的时候和数以百万计的美元,到最后也不一定能扳倒谷歌。但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么这两家公司将会在这场官司中投入大量精力,而这些时间和
资源本应该用于开发各自的创新产品的。换一句说,从哪个方面去考虑,这也是“双输”的结果。